千分尺、通用卡尺、高度卡尺、百分表、千分表、鋼直尺、角度尺、直角尺、砝碼、機械天平、電子天平、精密壓力(真空)表、一般壓力(真空)表、數字壓力計、壓力(差壓)變送器、負壓篩析儀、滲透儀、拉力壓力材料試驗機、振動臺、攪拌機、直流電流表、直流電壓表、交流電流表,交流電壓表、熱電偶、廉金屬熱電偶、熱電阻、數字溫度計、溫度二次儀表、工作用玻璃液體溫度計、雙金屬溫度計、環境試驗設備等。





額定工作條件就是指測量儀器在工作時必須滿足的正常使用條件。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制造商通常都會在其的使用說明書或相關的隨機文件中規定被測量和影響量的規定允許波動區間或其額定值。測量儀器只有在給定的區間內或額定值的給定一側使用,才能夠獲得并達到規定的計量特性,從而滿足該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正常工作的需要。例如:通常壓力、電學、溫度類儀器的被測量不能超過其的測量上限。
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若經歷了這些極端狀況,之后又回復到正常的工作條件,此時仍可在額定工作條件下正常運行,且規定的計量特性也并未受到損害或導致降低,那么其曾經經歷過的那種極端狀況就應被稱為極端工作條件。例如,國家非自動秤通用計量檢定規程中規定:對電子秤的基本安全性能試驗應能保證,在正常使用時,受潮秤的基本安全性能不受破壞。